配偶移民(Spouse/Partner)
配偶移民指夫妻移民,未婚夫妻移民和相互依賴的伴侶移民。
申請夫妻移民,您必須至少符合以下基本條款:
1、您必須与一位澳州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結婚或者同居。同居是指至少居住在一起超過12個月。
2、如果您居住在海外,而您已經決定和一位澳州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在進入澳大利亞前結婚,您可以在結婚前申請夫妻移民,但在簽証批准前您必須和擔保人結婚。
注:您還必須向移民局提供証明材料以証實你們的關系是長久的,真實的和持續的。
申請未婚夫妻移民,您必須至少符合以下基本條款:
1、您必須居住在澳州以外,并且已經和一位澳州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定婚,并將在澳大利亞成婚。
2、您必須向移民局提供証明材料以証實您和您未婚夫(妻)在澳州結婚并一起生活的意圖是真實的。
申請相互依賴的伴侶移民,您必須至少符合以下基本條款:
1、您必須和一位澳州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有相互依賴的伴侶關系。
2、相互依賴的伴侶關系包括但不僅僅包括同种性別的伴侶。同性伴侶必須居住在一起達12個月以上才能申請。
3、您還必須向移民局提供証明材料以証實你們的關系是真實的和持續的。
注:以上所有類別的申請人都必須符合健康和行為檢查
作者 / 來源: 移民留學第一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