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573签证今年8月15号过期,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续签,直到8月16号去移民局的时候才办理了个Bridging visa E, 上面说是要在8月30号前Make another visa application, 我的情况有点复杂,还剩2门课就毕业了,向学校申请了休学半年,也就是要到明年2月才开始继续念,所以学校给我的COE的开课时间写的是2013年1月1日,之后我去移民局申请续签的时候被告知我只能在课程开始4个月之前申请签证,也就是要到9月,建议我回国办理。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回国在移民局网站上申请的话是不是就不能算续签而是要申请一个新的签证?需要别的什么文件吗?是不是比较复杂? |